【☂投资者保护】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 打击非法集资需创新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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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李远方)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这一天,公安部向社会通报了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达4100亿元人民币。事实表明,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形势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双百案件”屡见不鲜

公安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达4100亿元人民币,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同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和迷惑性很强。

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案件,公安部实行挂牌督办,先后侦破部督案件近40起,摧毁重大跨区域犯罪网络200余个。2018年6月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以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办非法集资犯罪平台400余个,并将缉捕外逃嫌疑人列为“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0余名逃犯缉捕回国。

在上海警方侦破的“善林金融”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招募业务经理高某某等人组建公司框架,陆续在全国29个省份设立1120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又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

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人民币。目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执行总裁田某某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发布消息称,针对有投资人举报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已对相关公司立案侦查,已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对该案开展工作,后续将依据调查情况及时公布案件进展。北京警方同时提示,涉及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的投资人尽快至抵押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

据悉,中安民生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后增资至5亿元人民币。2016年7月16日,中安民生联手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募基金会,在北京国贸商圈正式成立首个养老一站式服务大厅。之后,中安民生在全国范围内拥有服务大厅11个,大厅下属服务中心、服务站共计10余个。

但今年3月以来,多家媒体爆出“上百名老人参与中安民生以房养老项目却面临失去房产的绝境”,这些老年房主是在中安民生养老服务公司标榜的“以房养老”模式指导下,与不同的出借方发生借贷关系,将名下所属、价值几百万元的房产抵押给出借人,并被告知本人不用支付出借人的本息,由中安民生代为支付。老年房主们用借来的钱款购买了中安民生养老公司旗下的退休系列产品,但是多位老年人今年以来没有再收到公司的“按月付薪”。当出借人等待参与了“以房养老”项目的老年人还款时,这些老年人却因为中安民生的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债务纠纷中。

非法集资为何屡打不止

5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地区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南京、南昌、长沙、南宁、西安、大连、秦皇岛、防城港市等八个城市列为2019年全国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

据南京市检察机关统计,201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280件445人,起诉249件511人,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2.3%和78.7%。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薛秀丽涉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超百亿元人民币,庭审直播观看人数超过52万人次。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7月,薛秀丽与他人合伙成立南京易乾宁公司、江苏易乾宁公司后,通过发放宣传单、借助媒体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用重复配置转让债权列表等欺骗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不断在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扩大集资规模。至2016年4月,薛秀丽名下公司,共向95067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近186亿元人民币。集资后,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兑付前期集资款利息,支付公司运营成本及个人使用等。经审计,至案发时共有69561人共计近93亿元人民币本金未兑付。

非法集资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相较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更加明显。自1993年改革开放后“非法集资第一案”——长城机电案案发以来,对非法集资进行打击始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1993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此后,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逐年升级。同时,每隔几年就来一轮的“整治”也说明非法集资仍是屡禁不止。业内普遍认为,非法集资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合法集资的渠道严重不足,既无法满足企事业单位的融资需求,又不能满足民众的投资需求。

“有需求必然有市场,因而也就刺激了各种各样法律之外的集资活动。民营企业无法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就必然通过法律之外的渠道融资,包括直接去集资。老百姓投资渠道比较狭窄,因此各种各样的理财公司、财富管理公司大量涌现。”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系讲师郭峰表示,要从根本上治理好非法集资的问题,就要跳出非法集资范畴,从整个金融体系角度入手。他认为,增加正规金融的有效供给,是消除非法集资危害的重要基础,只有打开企业和居民投融资的正门,才能堵住非法集资活动的偏门。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也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财富增长,投资需求旺盛,但由于投资渠道狭窄,又缺乏投资理财知识,部分群众不满足于正规金融机构低风险、低收益的理财产品,铤而走险投资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等,从而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他同时表示,现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模式缺乏流程机制,工作效用呈逐级递减趋势。目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实主要是各级政府逐级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因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工作在第一线的县(区)基层政府面对社会上繁多的非法集资现象,没有统一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处置无力。面对跨业跨界金融行为,存在监管盲区,尤其是未纳入监管范畴的非法集资,更是缺失监管。

余瑞玉建议,当前应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构监管部门应克服地盘意识,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明确产品法律关系和功能属性,实行功能监管,明确合法和非法、合规和不合规行为,实行行为监管。同时,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的内容和职责,构建上下联动的金融监管体系。地方政府要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对非法集资形成高压态势。要建立一支由街道和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商务、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有力的综合执法队伍,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研究网上巡查、网站对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强化技术手段监督。

南京警方日前表示,为了让防范和打击更行之有效,南京市公安局与市场监管、金融办、城管、属地街道等部门联动协作,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扫楼”行动,综合运用“扫楼”“扫街”等方法和网络大数据等方式方法,对辖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非法集资风险集中的区域和楼宇,集中攻坚清理。同时,为解决非法集资案件“发现难、破案难、管控难”的问题,警方运用大数据创新打击机制,共同研发了非法集资预警系统,将监管对象分为三类六个等级开展分类管理,力求对非法集资案件实现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核实、早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