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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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15”打击和防范

经济犯罪宣传日公告

为了应对当前经济犯罪高发的情况,提高市民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意识,开展2019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此次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和传销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并针对商贸、假币、知识产权等常见多发经济犯罪,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犯罪伎俩及其“庞氏骗局”本质,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积极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欢乐祥和气氛。届时公安局将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现场接受咨询,欢迎市民群众踊跃参与活动。

当前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有哪些新的犯罪手法需警惕?

据了解,目前,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六种典型手法。

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金融互助计划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实施,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复合犯罪;采取虚构借款人及投资项目、发布虚假招标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发售原始股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

地方交易场所非法集资。有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涉嫌非法集资。

房地产企业变相融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或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

虚拟理财非法集资。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依托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打着“养老”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是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工艺品、字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1、如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

首先,要牢固树立谨慎投资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的防范意识。不要盲目相信投资理财项目,不要盲目听从宣传广告,不要轻信他人诱导,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投资理财活动要到正规金融机构、正规交易场所,这样才能确保自己不落入非法集资、传销的陷阱圈套。其次,发现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的线索要及时举报。这类犯罪发现得越早、处置得越快,效果越好。

2、 如何识别预防网络传销?

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计酬”这三点,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①入门费就是要求缴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产品,获得加入资格而成为会员。②拉人头就是发展下线,通过虚假、骗人的宣传把更多的人发展进来。③层级计酬就是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级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传销行为轻则违规、重则违法。呼吁广大群众都能积极投身到打击和防范传销犯罪中来,切实认清网络传销的本质和危害,远离传销,抵制传销。